[全文摘自_原來你非不快樂 ]
前言─未知苦焉知樂
如果你寄情於許冠傑所唱:「快樂,是回家往浴缸裡的一浸。」擦乾身後呢?那只是用肉身的享受減壓。那是一時的快感。
假若你把快樂寄託於每晚的節目, 節目完畢後呢?那是一時高興。樂極不可能永遠忘形。
要是你將快樂交託於愛情,以至結婚生子,那是長期替歡愉幸福賣力的豪賭,付出代價後贏了快活,萬一輸了呢?
即使你天生樂觀到對老病生死視若無睹,總難逃幸福並非必然的現實。
的確, 快樂有太多近親, 開心、放懷、高興、快活、狂喜、興奮、喜悅,在生活逼人及時行樂的大勢中,很容易令人忽略了快樂的母親,安樂。心境不能安樂,如何可保飄忽無常的快樂?
其實,快樂的天敵比近親更多,不用佛家的三毒五欲五蓋無明又長又深奧來嚇人了,這些人性帶來的,就簡稱煩惱與痛苦。從寫作的思考過程,生活成長的經驗,以及我的信仰,都告訴我,不面對認識痛苦,找到滅苦的方法,就只能靠逃避來享樂,依然與快樂無關。
說白了,這本書沒有列出一千種快樂的方法,一萬個快活逍遙遊好去處。還沒放下心裡的包袱,逍遙得到哪裡去?沒提供心靈的雞湯,湯只能補身,我不自量力試圖扮神農嚐草開藥,所以殘忍地選擇嘗試把這包袱打開,理解痛苦的來源,才能為心把關,只有心無掛礙,才能讓煩惱與痛苦貶值到視而不見,才能找回快樂的生母:安樂自在。
再說白點,舉例,關於愛情,因安樂而快樂,就是做到「不錯過任何挑逗,也不為任何人等候」,「不給我的我不要,不是我的我不愛」。
書名叫《原來你非不快樂》,副題該是「得你一人未發覺」。
一念天堂,一念地獄,快樂本由心決定,一如空氣存在,用力呼吸才會發覺,但用力呼吸到喘息,便生了害怕失去之心,執著於快樂,便不快樂。
本書分為八章,小心的是,最後一章講死亡,因為我深信未知死焉知生,正如未知苦焉知樂。對終極結局忌諱,沒有想過探索之後的出路,之前的快樂都是一場快活的幻覺罷了。
可能,這都是講得出還未完全做得到的一些體驗,看完讓大家失望,那麼,在這裡補充一個資料。原來快樂並不抽象,美國威斯康辛州有一間實驗室,採用最先進的功能性核磁共振造影技術,居然能捕捉腦部深層電流活動的微細變化,測出一個人對抗情緒痛苦的能力。實驗中勝出者全是禪修有道之士,我看過他們的書,最重要的得著是:快樂不可能從外境追求,因為現實挫敗難免,只能往自己內在的心修練,才能無敵無懼於外在遭遇。不用找,不要追。
自語─我的快樂時代
該是九五年,曾在報章專欄道:「我寫過最悲的歌詞是原來我非不快樂, 只我一人未發覺。」寫〈再見二丁目〉的時候, 是衷心覺得,即使原來自己在眾人眼中本該快樂,遺憾在,當事人無知無覺, 那對於快樂,還有什麼希望可言。
時間,是最幽默的,十三年後回看這曾讓我驚心動魄的兩句歌詞,如今看來,竟然讓我對快樂開了竅。
不是因為時間令我遺忘當時的心情,而是在時間中希望又失望又希望,循環往復,終於證明快樂的確不用發覺,是正覺,「原來」兩個字,提醒了我,所謂感覺,是隨心境而生滅,並無絕對的真相或事實的概念,原來為同一遭遇,可以快樂也可以不快樂。
聽聞性格決定命運,所以將自己性格來一次檢閱。自問擁有在世俗主流觀念中認為是優點的一些性格:不惜代價追求理想,意志堅強不達標不死心。加起來,原來只落得個偏執。
有所熱愛,本來是莫大的幸福。但熱愛變酷愛,就成了偏執,酷愛歌詞到對自己殘酷的地步。曾經在車禍後縫了十幾針,回家還是繼續寫;堅強意志,不睡就不睡,換來創作的快感,然後為那快感而不斷追求更痛快的快感,與酷愛別人一樣,忘了以堅強意志跟煩惱憂心不安硬碰,會抵消所得的快樂,其實那也不是快樂,是興奮或諸如此類。與嗑藥一樣,會越服越多,永無止境,直至效應遞減到因興奮泡沫爆破而失落。
弔詭的是,寫歌詞逼我對感情及生命的問題,為寫得更深入而不斷思考,如何有效地安慰失戀的人,如何讓人把悲傷看透,那過程等於對著水中月,看到自己的影子,那些因執著而生的失望,真如水中的月光,既不是月球,又何必執著於可實可虛的美麗。
要滅苦,先破執,不固執於追求,不以堅強為手段擁有為目標, 心才能沒有牽掛,沒有負擔故無重,才能自由自在。所謂心事,不過是不如己意,那就是我執,執著於自己描畫的理想,一有落差,即生煩惱。
現在回看對過去因堅持而收集到的回憶道具,雖然無悔,只是如果能放開一點,實戰經驗其實早告訴我知,沒有壓力隨心而寫,反而容易出彩,越逼人太緊越兩敗俱傷。早點把性格微調,可能,我隨心的快樂時代會得早點來臨。
感謝佛法,讓我知道每個人都是自己心的工畫師,對自身所感, 對周遭的環境,既然都源於我見而生出聲色香味觸法,都沒有必然的形態,為何不可隨心而塗改,刪除?
感謝《道德經》的箴言,若能心如流水,流到哪裡是哪裡,隨自然環境而改變形狀,心無所住而不假外求,與自然成為一體,不為擁有而擁有,內心的空間任我行,無需向天問,於江湖笑而不傲。
於此等道理,我還是個練習生,成績大概可以舉個例子。從前越美麗的東西我越想碰,但貪癡的我,摔破了深愛的琉璃藝術品,弄花了如命的傢俱,如今都可以一笑帶過。沒摔破,也不過安靜地存在, 少見身外物,更加逍遙。給弄花的,都是時間的痕跡,有瑕疵不等如不美,再完美的身外物,都將消失,看比我的生命長還是比天地長。
萬物溶爛,一念無限,一個人的生命全是因緣和合而成,生老病死出於巧合,喜怒哀樂何必固執,把自己看得太大,在天地面前慚愧猶恐不及,何苦之有。
臺灣版序─我的快樂會回來的
「我的快樂,會回來的。」那一年,錦繡二重唱把這八個字唱個翻天覆地,以肯定的語氣,宣告著未知的答案。纏綿往復的呼喚,快樂重來的願望,如輪迴般生了又死死了又生。最後,我的快樂回來了嗎?
「我的快樂,會回來的。」這算是心虛地為自己壯膽,還是在誠懇地催眠自己?聽著那高吭入雲的嗓子,怎麼就像面對偌大的天空, 等待走失的風箏墮落在原點——聽著聽著,竟有欲哭的衝動。
後來,他像消失於地盡頭,而我回來了。
「我的快樂,會回來的。」回不來的,只是那些曾讓人快樂的遭遇,如果等待的是時光倒流,事件重演,快樂也只落得一去不回。誰叫我把快樂建築於不斷流動的時地人。
再後來,我把那首歌聽爛了。
「我的快樂,會回來的。」如果不曾把快樂交給他,我也不會感覺過快樂,一旦給了他,那就是他的快樂,再也不屬於我的。有一天,他離開了,不要了,他就失去該有的快樂。我呢?還好,如果我的心才是情緒的樂土,還有很多快樂可以給。來來回回,只要不再叨唸著我的快樂會回來,才會忘了計較樂不樂,樂得自在。
「我的快樂,會回來的,離開不是誰給了誰的選擇。」的確不是誰的選擇,都是我自己的選擇,或忘記了選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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